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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晋职称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05: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生活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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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5月17日讯 记者近日从哈市人才服务局流动人员人事管理处了解到,为有效遏制职称晋升中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从今年起,哈市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据了解,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为参评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而提供学历查验报告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级党校。

  据悉,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可通过黑龙江省教育厅的“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 www.work.gov.cn)进行学历认证(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联系电话:0451— 82353558、82280820。由各级党校颁发的学历,可到所就读党校学历查询部门办理查证,出具《学历学位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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