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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扬)从本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明确要求“收快件时,市民要对外包装进行验视,外包装完好方能签收”。然而,记者近日采访时发现,虽然出台前多数消费者对“先验货、后签字”的规定拍手叫好,但在半个月来的实际施行中,各方却都反应平淡,并未严格执行此规定。
“我平时很少在单位,一般都是将邮件先放到传达室内。”提到“先验货、后签字”的环节,在我市一事业单位上班的周小姐对记者说,“新条例我当然很赞同,但也得看具体情况。现在快递员送包裹一般都是到了门口才打电话通知,如果不先放到单位传达室,难道还指望人家一直等你,或者再跑一趟?”
另一位接受采访的市民张先生则表示“先验货、后签字”太麻烦了。“我平时没有验货的习惯,只有买比较贵的数码产品时,才会考虑验货”,他说快递员一般都很“赶时间”,如非必要实在不好意思耽误他们太久。
对于“赶时间”的说法,某通快递的快递员小宋无奈地表示,他们的收入是跟送件量挂钩的,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时间就是金钱,“高峰期的时候我一天要送好几筐的快件,如果每个人都要拆开来验货,我还挣什么钱呀。”新政要求的“先验货、后签字”,对于小宋来说执行起来很不现实。
在淘宝经营化妆品的卖家“清风”则建议网购者收货时,最好是先开箱验货。“因为我们在发货时会让快递员当场验示,以证明货物外表完好。如果收货时买家发现质量有问题,卖家会义不容辞地负责到底,如果是外包装破损,或者是货物损毁,这明显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如果买家不现场验货,事后发现货物外表损坏,就说不清了。”换句话说,卖家发货时有足够证据证明货物外表是完好的,一旦收货时出现问题,只可能是快递公司或者买家造成。买家想保障自己的权益,唯一的办法还是先验货,再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