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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开发商自拆违法建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0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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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叶晓敏报道)提起违法建筑,人们总能想起因拆除引发的冲突。然而乌鲁木齐市一房产开发商却自行拆除耗资400余万元建起的违法建筑,这在乌鲁木齐市还是头一回。

  5月15日,新疆都市报记者跟随乌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执法监察大队人员来到西山地区进行巡查,只见位于环卫南路德昌花园小区的一栋居民楼正在开发商的引导下进行拆除,4层居民楼已拆了两层。

  据规划执法监察大队城西中队队长黄生龙介绍,这栋居民楼审批时是一座地下停车库,2011年,房产开发商在此基础上建设了一栋4层面积约2500平方米的居民楼,不仅占用了小区的绿化用地,还严重影响了居民采光。

  “我们是在4月接到规划执法监察大队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的,这栋居民楼当时已经完工。在相关单位的宣传教育下,我们意识到违建的严重性,所以决定从4月28日开始自行拆除这栋居民楼。”在拆除现场,德昌花园小区房产开发商前期部经理宋海龙告诉记者。

  据宋海龙介绍,拆除一栋违建,需要支付给拆建公司拆除费,还要将混凝土与钢筋分离,清运建筑垃圾,支付人工费用,以及支付各项行政支出等,初步估算需要花费60余万元的拆除费。加上前期建设等费用,公司前后将损失400万元左右。

  乌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执法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拆除违建时,不少开发商会采用拖、耗、暴力、找关系、让业主入住等方式来干预拆除工作。开发商耗巨额资金建成又自行拆除的,这在乌鲁木齐市违建拆除中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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