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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普通护照正式启用 福建69个受理大厅同时受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08: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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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闻网讯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15日起正式启用电子普通护照。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完成系统升级,69个受理大厅15日起同时受理签发电子普通护照。记者15日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已有197万人持有普通护照。电子护照启用后,原1997版普通护照没有到期的,可继续使用。

  据了解,电子普通护照是在传统本式普通护照中嵌入电子芯片,并在芯片中存储持照人个人基本资料以及面部肖像、指纹信息的新型本式证件。电子普通护照采用了以“辉煌中国”为主题的图案元素,并采用常光、荧光及水印3种图案形式共同表现主题。其中常光、荧光图案分别选择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澳门、台湾具有地域性代表的元素进行设计,并通过“天安门”“长城”“天坛”等3个代表国家形象的元素进行联接;水印图案选择的是我国56个民族的人物形象,从人文的角度将地域性的元素连成一体。其中第22页系我省地域代表元素――武夷山。

  据介绍,电子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为5年,16周岁以上的为10年。申请人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等。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的条件、时限和收费标准与以往相同,只是在办理程序方面,增加了采集申请人指纹及签名信息的内容。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文 俞松/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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