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看着刚刚送来的起诉书,身陷囹圄的前银行工作人员宋某再一次陷入深深的痛悔中。
去年12月30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接某银行举报称:该行某支行会计主管宋某利用职务之便涉嫌侵占巨额公款。案情重大,总队当天即立案侦查。
2011年12月29日,支行接上级通知,要求对支行现金存量进行核查。支行主管副行长当即责成营业厅负责人宋某进行核查,但宋某的核查结果与上级掌握的数额相差较大,副行长遂亲自到营业厅进行核查。趁此期间,宋某溜出营业厅后不知去向。经核查,该支行实际现金存量与账面现金存量相差2110万元。
经侦查发现,2010年至2011年底,宋某利用主管支行营业厅柜台会计业务之便,私自调整银行账目,先后多次将现金划转至无人监管的92ATM科目,后将现金提走赌博挥霍。至案发,宋某共计侵占银行现金人民币2110万元。案发后,宋某先后逃往陕西、四川等地。2012年1月5日凌晨,宋某在成都落网。今年4月6日,该案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1973年出生的宋某自1992年入行以来,在支行从事会计工作近20年,其中任营业厅主管5年。该支行营业厅长期以来均由宋某一人控制,调整账目、划拨款项等工作均系宋某一人完成,造成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宋某作案时间长达两年,几乎每周都侵占公款,由于该支行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业务检查流于形式,加之重要岗位长时间未能实现轮换,导致宋某长期作案未能被及时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