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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当场制止法官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07: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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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成都5月15日电 记者袁定波“审务督察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察小组应将督察发现的问题及现场查纠情况及时填入《审务督察记录单》。”这是记者从今天开班的全国高级法院第二期审务督察员培训班上获悉的。

  据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人介绍,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下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正在从事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时,应当在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当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不便当场制止和纠正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事后提出纠正及查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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