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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交警大队家属院警苑小区的40多户居民,自从去年8月份开始就很郁闷。他们对面的新建楼批准建设11层,却已经修到12层半,致使居民家里每天日照时间缩短,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
居民违法建设影响采光
警苑小区位于绥德县三十米大道东段,小区楼高六层。居民高先生介绍,2011年3月份,小区对面开始建楼。到2011年7月份,他们发现对面的楼越修越高,已经达到12层半,这影响到他们的正常采光。他们从绥德县住建局了解到,小区对面所建楼房为名苑小区,本来批的是11层。“可这已经多修了一层半了啊。”居民高先生说。
今年2月3日,小区十几户居民来到绥德县住建局,住建局相关领导回复:“此建筑确有违法,我们会立案查办。”之后,小区居民多次向绥德县相关部门反映过此事,绥德县住建局相关领导答复称“令工地停工”。但是,每次居民反映后,工地停工不到半天后又开工了,而且每晚施工至凌晨。
住建局必须拆除加高部分
4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绥德县警苑小区附近,该小区对面新建的高楼正在施工。警苑小区二楼的几位住户反映,自从名苑小区的楼超修过11层,他们家里白天日照的时间就越来越短。去年冬至时,小区部分住户家日照只有侧光,并且照不到一个小时。这导致居民家用电、液化气等费用的增加。
对于警苑小区居民反映的问题,名苑小区开发商负责人李先生承认,当时确实审批了11层,现在已经盖了12层半,已经封顶。修建时,李先生从西安请人进行日照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修12层半也不影响警苑小区居民的采光。“所以当时就按照12层半修建了。”
对此,绥德县住建局给开发商三种解决方案:与警苑小区住户协调解决、没收加高楼层所有收益、拆除加高部分的楼层。“我们准备拆除加高的一层半。”李先生说。
绥德县住建局局长张鹏舒表示,“我们给开发商下达了限期整改书,要求他们必须拆除加高部分的楼层。”小区居民何时才能得到正常的采光?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