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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宁波5月14日电(记者 何蒋勇)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法院判决了首例拐卖儿童罪。被告人雷某,身为被害人赵政的远房叔叔,却利用了亲戚的信任,与另一被告人任某合谋拐走了7岁的小侄子,卖给福建一户人家,得了5000元钱。时隔18年后,两名犯罪嫌疑人终于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双双被判刑。
5000元卖了亲戚的儿子
40多岁的雷某日前被法警带上法庭时,佝偻着身子,只有半人高。他说,他的脊椎早年被人砍断,导致残疾。
1995年,雷某在江北洪塘打工。当时,他的远房亲戚带着一对儿女从老家来投奔在宁波打工的娘家人。
雷某的远房亲戚有个7岁大的儿子(小赵),长得很可爱。雷某常常和小赵一起玩。
一天,小赵放了学,雷某说要带他去学自行车,随后把他骗到了任某在高桥的暂住房。
任某说,雷某告诉他,小男孩家里条件很差,没有书读,两人商量着要把他卖到条件更好的人家。
于是任某又联系了自己的在福建的亲戚,最终他们以5000元的价格,合伙将小赵卖给了当地一名中巴车司机。拿了钱,雷某从远房亲戚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
被拐16年后终与家人团聚
小赵被拐走后,家里变故连连。爷爷得知他失踪的消息后,郁结于心,不久病逝。他父母一直辗转宁波和贵州两地,遍寻不着,直到绝望。后来为了有所寄托,父母决定再生一个,谁知生产之时,小赵的母亲难产而死。
2009年,赵爸爸再次来江北寻子,并向警方报警。江北警方将雷某作为逃犯,放到网上通缉。去年5月,雷某在文教街道被警方抓获,随后,他又协助警方抓住了任某。
不久,根据雷某等人提供的线索,警方好不容易在福建找到了小赵的养父,并最终帮助小赵与家人在宁波团聚。小赵如今在福建一家旅行社上班,工作稳定,跟养父母关系也不错。
18年后双双被判刑
在法庭受审时,雷某和任某对拐卖儿童犯罪事实均无异议,但雷某辩称他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同时还在拼命为自己的行为找理由——“卖掉孩子是想让他有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最后,江北法院当庭宣判,任某和雷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任某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4000元;雷某有立功表现,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4000元;两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