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协警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并分别以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协警黄某、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判处徐某、谢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据了解,黄某、胡某案发前分别在温州鹿城区两街道派出所担任协警,2009年9月至2011年4月24日期间,徐某从黄某等人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转手倒卖给被告人谢某、盛某、童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以牟利。
其中,胡某多次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黄某,非法获利合计人民币3000余元;黄某通过QQ将所获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被告人徐某,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3110元。徐某再通过QQ将这些公民个人信息分别卖给谢某6笔;贩卖给盛某8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930元;贩卖给童某23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338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黄某、胡某身边查获的U盘内分别发现存有公民个人信息1978条和4133条。
(赵小燕 鹿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