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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新政兴实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3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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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徐齐

  本报讯 “现在在工业区里租办公楼,租金比写字楼便宜很多。这个政策真实在!”5月11日上午,商人胡建双告诉记者,温州市工商局受理了他以温州鞋都二期一处厂房为新公司登记住所的请求,使他成为温州一揽子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新政的受益者。

  5月11日,温州市政府及市工商局联合发布一揽子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新政,以切实帮扶小微企业脱困,营造优质的市场准入环境,其中不少政策打破现有框框。

  在化解“融资难”方面,允许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余额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清。该市允许企业利用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及股权、债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注册创办企业。

  在破解“场地难”方面,支持企业最大限度利用住所资源,允许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企业以集中办公区经过物理分割的独立区域作为住所。

  允许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已具备商业发展功能区域的工业、仓储、交通用地上的原建筑作为“三产”类企业的登记住所。允许利用符合条件的住宅作为一般服务业、商贸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

  允许农民以宅基地房屋自营或出租作为小型商业零售、农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允许个体工商户、企业将住所作为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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