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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手林正伟被判刑24年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2日 15: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梅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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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台北5月11日电台湾板桥地方法院11日下午审理连战之子连胜文遭枪击案,一审判决枪手林正伟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20万元新台币。

  2010年11月26日台湾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市长选举前夜,连胜文在为新北市民意代表参选人陈鸿源站台时遭绰号“马面”的林正伟近距离枪击,连胜文面部受伤,参加造势晚会的黄运圣遭流弹波及死亡。

  台检方去年1月将林正伟依杀人、杀人未遂等罪起诉。

责任编辑:楚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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