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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浙江省公示的两个电价调整方案,都是根据第一档电价起步阶段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以及第二档电价按照95%居民用户月均用电量,再加上2011年实际用电数确定分档电量的。对于这样的划分标准,在听证会上,不少代表都提出类似的疑义:方案中213度和394度两个用电档次是如何划定的?覆盖率是否应该扩大、基数是不是应该提高?
第一个发言的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杜立民就表示,由于用电存在明显的地区、城乡及家庭人数差异,当前一般城市家庭认为基数电量偏低,像杭州这样的城市用电比较高,一般家庭很可能没有包括到80%中去。加之目前浙江电力消费量年均增长在9%左右,因此分档电量的确定要为未来预留一些空间,而且有必要每两到三年进行电价档次划定的调整。
“根据我们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0%的受访者表示分档电量应为250度和450度。”省消保委副秘书长任海林也表示,调价方案的出台首先考虑的应该是民生保障问题。
“覆盖80%居民用户,在统计数据上可以实现,但是城乡居民用电差距大,加上空置房等因素,213度的第一档电量可否适当提高?”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陶小工也建议适当提高分档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