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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所有在深没房的集体户口?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1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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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陈震)“深圳派出所要迁出所有在深没房的集体户口?这纯属造谣。”昨日,市公安局人口处主要负责人就网上流传的“深圳派出所要迁出所有在深没房的集体户口”的网帖进行了公开辟谣。

  5月7日,网友keny510在深圳论坛发帖称:深圳派出所要迁出所有在深没房的集体户口。keny510在网帖中这样写道:“深圳市政府虽然降低入户门槛,但派出所却要迁出所有在深没房的集体户口……”

  网帖引起了广大网友广泛关注,截至昨日下午5时54分,共有9800多名网友点击了该帖。

  市公安局人口处主要负责人昨日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深圳派出所要迁出所有在深没房的集体户口”纯属造谣。警方没有在任何场所说过这样的言论,也没有这样的政策。网帖对深户挂靠政策进行了曲解。

  必须指出的是,警方对深户挂靠确实有先后顺序选择。首选是迁入本市配偶的家庭户或者自己买的房子所在户;如果配偶或自己都没有房产,那么可以选择亲友的合法住宅用途房产立户,或者挂靠亲友的家庭户;如果还是不行,则可以考虑迁入用人单位的集体户、挂靠配偶单位的集体户。以上途径都不行,挂靠派出所是警方为了方便市民、服务市民提供的最后方法。“户口挂靠派出所没有时间限制,市民办事派出所会提供户籍证明。”该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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