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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外地驾驶员顾先生在天津市大港油田界内遭遇交通事故,事故处理过程中,所驾面包车被强制拖运并收取1200元费用。5月2日,本报刊发题为《1200元拖车费合理吗?》的稿件,对顾先生提出的质疑进行了报道。报道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昨日,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物价局经过调查作出决定,责令救援单位退还700元不合理收费。
据了解,文章见报后,公安港南治安分局立即责成所属交警大队派专人前往救援单位,共同对收费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研究。与此同时,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物价局迅速介入调查,并及时作出了退还700元不合理收费的处理决定。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现行的《天津市救援拖运收费标准》,救援单位以“车辆到停车场的时间为晚10时5分”为由加收700元“交通事故复杂作业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晚10点至转天凌晨6点实施救援的,应视为复杂作业,要加收700元,收费标准中确实有这样的规定,但这个时间应该以救援的时间来界定,上述事故的救援时间在晚10点以前,所以不应加收。”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此前中龙公司之所以多收700元,是因为该公司收费人员对相关标准理解不准确所致。对于退费决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服从。目前,多收的700元已交到物价局,我们也跟顾先生取得了联系,他随时可以持收费票据领取。”(记者陈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