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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牡丹江(黑龙江)5月10日电记者郭毅张冲今天,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法官、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金桂兰追悼会在牡丹江市殡仪馆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发来唁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副院长南英分别敬送了花圈,对金桂兰的逝世表示哀悼,并向金桂兰家属致以亲切的慰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牡丹江市市委书记张晶川等省市领导和牡丹江市政法干警及社会各界代表千余人参加了追悼会。
金桂兰,1992年4月起任职于宁安市人民法院,历任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法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宁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2012年5月8日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享年55岁。她长期奋斗坚守在基层,到当事人家中调解案件1000多次,累计行程5000多公里,主审的1300多起案件,无一例重审改判、无一例差错超限、无一例上访缠诉、无一例违法违纪,90%以上调解结案。2004年,金桂兰被中宣部授予“时代先锋”荣誉称号,2007年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她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法官”、“英模天平奖章”等近百项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