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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5月10日电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张志平 昨天上午,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正在开庭审理。从庭外悄悄走进的几名旁听人员,认真观察着法官的一言一行,并拿笔不时在表上圈划着。庭审结束后,这几位“神秘嘉宾”当场给法官亮出了着装仪表、庭审语言、驾驭能力等项目的成绩。
这是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比活动中的一个镜头。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庭审活动,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增强审判的社会公信力,抚州中院决定在从4月9日起的7个月内,启动刑事案件庭审观摩专项评比活动。
按照要求,评比时,评委将按照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从庭审程序、庭审公正、庭审效率、庭审规范用语、职业形象以及驾驭庭审能力等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百分制计分。每一场庭审观摩结束后,评委会进行现场打分、现场点评,评比结果将在全市法院范围内通报。对庭审不规范、不合格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
为确保评比活动不走过场,除了抚州市两级法院部分院领导、专业法官评委外,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等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加入考评组或参与旁听,将评比活动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抚州中院已在全市法院开展了7次庭审观摩评比,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已有16人,群众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