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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楼内建食堂 居民担心运泰公寓“走火”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18: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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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泰公寓1号楼1至5装修即将结束。新民网记者卜春艳 现场回传

  【新民网·独家报道】黄浦区运泰公寓居民李女士5月9日晚上向记者反映,该小区一号楼的1楼至5楼正在进行装修,其中将建一个80人的食堂。她担心,食堂的油烟与垃圾会严重影响小区的环境。

  据李女士介绍,位于丽园路488号的泰运公寓是1998年左右建造的,一号楼是一个办公与住宅混合的楼宇。1至5楼是办公楼,6至18楼是居民住宅。1至5楼从今年2月开始装修,目前已接近尾声。听说要在住宅楼下建食堂,居民们都非常担心,因为食堂产生的油烟与垃圾会影响小区环境。特别是油烟味往上蹿,6至18楼的居民将饱受痛苦。更有居民担心,万一食堂发生火灾,将殃及楼上居民的人身安全。

  10日,记者采访了运泰公寓物业公司黄经理,他承认居民所指办公楼中的部分将建一个食堂。他说,该办公楼产权属于上海新黄浦集团,目前正在装修,装修后用于出租。

  在小区门口,记者采访了多位居民,他们非常反对办公楼业主不顾居民反对在办公楼内建食堂。一个60多岁的妇女说:“办公楼上的住宅区域有近100户居民,真怕楼下的食堂会不会‘走火’。”

  办公与住宅混合的公寓能否建食堂?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法规处工作人员向新民网做出解答,业主擅自将办公室改建成食堂的做法,改变了具体楼层的用途,这是违法的。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承鹏表示,办公楼产权人在未经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改变房屋用途,这一做法违反了上海市《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新黄浦集团负责该办公楼装修工作的刘先生称,之前不知道办公楼内不能建食堂,他将与领导沟通处理此事。据他介绍,该房产产权证上的用途是办公。 (新民网记者 卜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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