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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的士指标诈骗案续:嫌疑人供认私刻公章诈骗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0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海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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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家调查:三亚的士指标诈骗案发 指向幕后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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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交通局官员拿的士指标只是助人为乐?

  南海网三亚5月9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马伟元)近日,南海网独家调查《三亚的士指标诈骗案指向幕后官员》一文,引起网友广泛关注。5月9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伊辉汽车租赁公司代理律师处获悉,被骗者在法庭上已确认不认识伊辉汽车租赁公司法定代表,该公司目前也没有出租车经营业务,而犯罪嫌疑人黎某、赵某在4月11日开庭时,已对自己私刻伊辉汽车租赁公司公章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介绍,在2012年4月11日的法庭审判过程中,原告薛某当庭承认并不认识甫某,也未与甫某联系过。而犯罪嫌疑人黎某、赵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不是三亚伊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会计,也不是伊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并且私自刻制三亚伊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财务印章,而且在收款收据中甫某的签名也是黎某伪造。

  9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三亚伊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甫先生。他告诉记者,对于黎某、赵某收取“指标费”的事情自己并不知情,知道这个事情还是在公安机关找到他以后才知道。发生这种事情纯粹是无妄之灾,就是“天上掉下来个石头砸中了自己”,而且伊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公交车公司,目前并没经营出租车业务,也没有出租车公司的“指标资质”,所以三亚的士指标诈骗案三亚伊辉汽车租赁公司同此次事件无任何关联。

  据海南惠海律师事务主任律师王利东(伊辉汽车租赁公司代理律师)介绍,3月初,三亚市公安局将两名涉嫌以办理出租车指标名义诈骗16人总共226.5万元的黎某、赵某的犯罪行为是独立的个人犯罪,与三亚伊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海南惠海律师事务作为伊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方,现就“三亚市交通局运管处外勤稽查中队长李某曾表示的50台出租车,三亚市政府将投放给凤凰镇,车辆归该镇的三亚伊辉汽车租赁公司经营”的话语发表律师声明,并称此事与三亚伊辉公司无关发,并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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