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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齐齐哈尔5月9日讯 3月24日18时31分,富裕县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碾北路冯屯收费站东侧大哈柏村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场一人躺在碾北路边,肇事车辆已经逃逸。
交警大队值班立即抽调冯屯站执勤交警赶赴现场。现场躺在路边的人已经死亡,一片血迹,脑浆崩裂。民警查找死者的身份,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的勘验。事故现场一堆玻璃碎片里,有一张粘血迹的保险贴,民警到冯屯收费站调取案发时间段录像。
办案民警依据保险贴背面所登记的车牌号,进行调查。该车是一辆蓝色农用小货车。这让办案民警喜出望外,似乎看到了一些希望。但是办案民警很快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农用车未进行微机化管理,无法立即查到车主信息。民警没有就此放弃,联系农机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确认该车应该是齐齐哈尔市区境内的一辆农用车。该车应该为一辆运载废品的农用车,未进入冯屯收费站,从小路绕道开往齐齐哈尔方向。办案民警立即赶赴齐齐哈尔,在调取车辆档案后,终于取得了该车登记的车主的基本信息。
接电话的人告诉民警该车已经转卖了,只知道是一个拜泉的30多岁的男子买的车,其他的情况就不知道了。案件又陷入了僵局,办案民警没有放弃,一面查入城口附近的废品站,一面根据车辆违章信息查找线索,经比对组合违法信息情况,一名男子进入警方视线。并初步确认大致居住地点,办案民警立即前往登记的户籍地址。但是,该辖区已经拆迁盖楼了。
办案民警进一步开展外围工作,终于找到该男子的母亲,民警耐心讲解法律政策,这母亲哭着说:“是我儿子撞人了,我们知道错了!”3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拜泉县人)主动到富裕交警大队自首。
据嫌疑人供述:3月24日案发当日,驾驶员自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和对面来的两辆轿车会车,因会车时,两辆车灯光不良,刹车存在故障,等发现前方有人时已经来不及,将受害人刘某(在塔哈乡务工)当场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