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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开建一个万亩森林公园,常州新北区春江镇近日将启动对工程附近2000多户居民的拆迁安置。让拆迁户们意外的是,对拆迁补偿金额、条款一无所知的他们,却首先收到了一封《关于“自愿有偿延期支付拆迁补差款和自愿有偿提前交纳增购房款”的征求意见书》。政府表示如果老百姓愿意,可以为他们代管这笔钱,其间的利息为银行存款利率两倍。(5月8日《扬子晚报》)
据当地政府的解释,整个拆迁工程设计的安置房建设周期长,提前支付的拆迁款或面临贬值,或被缺乏理财观念的村民挥霍,等真正拿房时,安置款无法充分发挥作用,还可能引起新的矛盾。众所周知,于暴力拆迁、拆迁补偿款不能及时到位相对的,还有许多农民依靠拆迁致富,但由于理财观念与知识的匮乏,导致奢华消费、聚众赌博、非法集资的事并不少见。正因为如此,镇政府想出一个“共管之法”,并支付两倍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就具体情况看,并未发现当地政府是恶意拖欠这一部分拆迁补偿款。且共管这部分钱只是一个理财设想,具体如何实施还要看具体的意见汇总结果。摒弃对政府行为的恶意猜想,即便从善意角度出发,我们对镇政府惠民之心表示赞赏,却必须对这种理财行为表示反对。这是因为:一者,拆迁补偿款必须秉持专款专用的原则,这部分钱必须支付给被拆迁户,这是他们应得的,而拿到钱之后,拆迁户如何用就是他们的事了;二者,政府不具备银行的商业职能,政府承诺支付村民两倍于银行利率的利息,这实际是一种商业行为,已经逾越了政府的权限所在;三者,公款不能挪用、私用,当地党委书记宋建伟称“利息补偿由财政出”,这是拿纳税人的钱来补贴少数人,私自向少数人发放福利,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此外,如很多人所担忧的,政府信息无法做到完全公开,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让人放心政府对这部分钱的保管。不透明,意味着无法监管,意味着政府可以任意搪塞公众,也意味着政府有很大的空间挪用这笔钱。事实上,对救灾物资一些发放部门都能下得去手,更何况这种无法监管的钱。虽然镇政府的领导竭力肯定,这些钱不会挪用他处,不会进行投资,但在我们这里,事前保证与事后结果相悖的情况多如牛毛,很难让人信任。
其实,镇政府想保管拆迁补偿款,说得好听一点是为村民的财产考虑,然而更深层面反应出的,是遗留在政府体内的“体制病”。在过去,政府几乎包办了民众的所有生活。这是一种“大政府小民众”的家长制政府的表现。时至今日,这种家长制已很难摆在台面上,但时不时还会有相类似的症状表现出来,比如,政府担心民众缺乏知识、能力,往往将一些本该民众自己判断的问题,主动操手给民众做出判断,侵犯民众的自主权利。
这样的“善举”应该越少越好。一方面,民众的权利意识已然觉醒,他们有能力判断哪些行为对他们有益,哪些对他们不利;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时代,政府要做的不是一个全知全能的大家长,而应该成为具有公仆意识的服务机构,做好社会和市场的守夜人。只要政府能够收紧权力之手,做好自己的职责,民众自然会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判断。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