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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为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立规矩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08: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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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举办以各种名义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邀请各类明星参加活动……湖北省日前出台《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坚决纠正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湖北省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禁止举办以各种名义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严格控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学校、医院等重点民生工程的庆典活动;公祭类庆典,必须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得借助行业管理手段,组织举办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资质认定的研讨会或论坛活动;不得异地举办或组织各种“轮流做东”联谊性的研讨会、论坛活动。

  该省同时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无关的活动。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接受邀请参加活动,不得在活动中剪彩,不收受举办单位赠送的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或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记者了解到,该省明确,即使经审核批准举办的活动,也须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邀请各类明星参加活动;对耗资较大、奢侈浪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活动,审计机关将跟踪审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或超标准举办活动的,监察机关将严格追究举办方相关责任人责任,严肃查处增加企业和社会负担问题。(刘红 刘时俊 记者 金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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