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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将全城搜捕流浪狗 已准备好存放场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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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5月7日讯(记者 李贺) 7日,记者采访到,菏泽三个相关部门将联手整治狗患,城市流浪犬整治已进入积极部署阶段,城市管理部门已经做好捕狗工具,将马上部署城市流浪狗的捕捉工作;公安部门牡丹区、开发区治安大队及派出所将协同各部门加强对流浪犬的登记;畜牧部门也会对犬只免疫等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菏泽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要求市城市管理、公安、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区养犬管理工作,并要求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养犬管理,记者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捕捉流浪狗的网子已经制作好了,并且招募了专业的捕狗人员,和公安等部门协调集中整治事项后马上行动。”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宣教科科长仪维良说,他们将对城区流浪狗进行捕捉,并准备好了存放场地。

  城市流浪狗无人管理,不但影响市容,而且容易携带病菌。尤其在老城区,许多市民打电话反映,菏泽一中附近,每天都会有许多流浪狗到处溜达。“随着城市棚户区拆迁的增多,流浪狗已经到了不止不行的地步。”仪维良说。

  “在加强市区养犬管理通告出来之前,我们公安部门与城市管理部门就已经进行了多方面的沟通,狗患作为群众意见较大的一个事情,我们也积极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宣传等工作。”菏泽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李光说,“我们已经安排牡丹区、开发区治安部门和城区派出所积极配合城市管理部门下一步的清理流浪狗工作,不但如此,菏泽城区大街小巷的巡逻人员也会随时配合他们。”

  针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等事件,李光表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养犬人予以处理。

  据介绍,处理狗患中遇到犬只饲养人或携犬人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光说。

  对于犬只的免疫与牌证发放,菏泽市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杨同利表示,城区动物防疫部门将会按照要求对犬只进行免疫、发免疫证与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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