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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野蘑菇上市 严禁私挖滥采野蘑菇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 1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山网原创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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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通讯员苟秀君 白咸文报道)随着气温的回升,时下正是博湖野蘑菇盛产的旺季。因博湖野蘑菇被人们尊称为“山珍”、“植物王”,正是因为博湖野蘑菇的可贵和稀有,每逢此时,博湖县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野蘑菇专项行动。

  据了解,博湖野蘑菇主要生长在博斯腾湖三道海心山湖滨荒漠林内,长在红柳根处或旁,形状各异、姿态万千、香气浓郁,为大型蘑菇,单株最大的可达两公斤,不仅具有丰富的营养,还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是天然绿色食品,被推崇为当今世界十大健康食品之一。博湖野蘑菇也由此引发众多人私自冒险采挖。

  美丽的博斯腾湖是国家4A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但在“五一”期间,博斯腾湖三道海心山湖滨荒却出现了与这美丽景色不和谐的一幕。在环博斯腾湖环湖公路边停放着数辆私家车,湖边野生红柳丛中蹲着七八个人手拿铁锹、塑料编织袋正热火朝天的忙着采挖蘑菇,看到森林公安执法警车驶来,这些人立即四散而逃。博湖县森林公安人员在现场看到,红柳根被从地表挖空,祼露在外,红柳叶子耷拉着,已快干枯,红柳植被遭到严重破坏。

  5月4日,据博湖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张剑介绍,在五一期间,为打击这种私挖滥采野蘑菇行为,该所全体民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每天深入林区,加强巡逻检查,大力宣传《森林法》,对湖滨荒漠林保护区内违法采挖野生蘑菇行为开展了专项打击,共清理出违法采挖人员50余人,收缴违法采挖野生蘑菇70余公斤,劝退准备进入采挖人员100余人、车辆50余台。通过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林区内乱采滥挖行为。

  博湖县第八次党代会就明确提出“建好生态城,做好山水画”,树立“生态立县”理念,打造“生态宜居县”的目标。近几年,博湖县通过加大博斯腾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博斯腾湖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野生鸟类品种和数量逐年增加。今年4月,博斯腾湖已被国家列入首批8个“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湖泊之一,博湖县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批复,列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

  博湖野蘑菇基地是博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为保护好该基地,博湖县将该基地委托新疆博斯腾湖生态渔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采挖。据该公司总经理宋志民介绍,公司坚持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成立了野蘑菇基地防护队,长期驻地在野蘑菇区,设立防护牌,张贴信息,在采挖过程中,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采挖后将菌种和所挖土壤进行回填覆盖,确保野蘑菇的可持续性生长。

  据宋志民介绍,博湖野蘑菇的再生繁殖能力很强,只要按照专业技术进行采挖,菌种会在第二天长出新的蘑菇,如果滥挖,将不利于野蘑菇的再生。为了让喜爱采蘑菇的游客实现采挖的需求,该公司推出由专业技术人员带领游客采挖野蘑菇,这有利于制止严厉打击私挖滥采野蘑菇的行为。

  据博湖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张剑介绍,对于私自进入博湖野蘑菇基地采挖的人员,将按照《森林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同时,还将没收采挖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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