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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重病、重灾、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将可获得相应资助
本报讯日前,梅县县委作出决定,发出文件,设立“梅县农村党员关爱基金”,为农村困难党员送温暖,以增强党的凝聚力,提升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调动广大农村党员投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设立农村党员关爱基金,是梅县县委响应中组部号召,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4个“书记项目”之一,是由县委书记张文广领衔的“头号工程”,是县委书记抓党建的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把梅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扎实向前推进了一步。
梅县农村党员关爱基金多方筹集,集腋成裘。主要渠道有:一是县财政拨付。按农民党员数每人每年拨给100元。2012年度县财政拨出163万元作关爱基金。二是镇财政拨付。各镇按农民党员数每人每年拨50元充实关爱基金。全县各镇财政每年共拨付81.5万元给关爱基金,每个镇每月拨出了3万元到10万元不等。三是县管党费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资金充实关爱基金。四是党员捐助。计划在今年“七·一”前夕,发动全县党员“爱心捐款”,用于充实关爱基金。五是利息收入。基金所产生的全部利息充实关爱基金。据测算,全年县、镇财政和县管党费拨付的关爱基金每年可达250万元以上,将是该县较大数额的基金之一,确保了关爱农村特困党员有一定的力度。
关爱资金怎么管理?梅县县委的文件作出了严格而具体的规定。首先,县、镇分别设立关爱基金,并分别成立理事会。县级理事会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主管,挑选资深的、有热心又有公心的组工干部担任理事长。镇级理事长由镇党委书记兼任。其次,建立了严格的基金审批使用和监督制度,以确保基金百分之百用于关爱农村党员。再次,申明了严格的纪律。任何人违规违纪动用基金,按党纪国法严处。
关爱基金如何关爱农村党员?梅县县委批准的关爱基金实施方案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主要用途有三个:一是关爱重病党员。农村党员因病住院个人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作为申请补助起点,按自费数额,可获得镇级关爱基金500元到1000元的补助。自费数额超过4万元的,在镇级关爱补助的基础上,可再获得县级关爱基金1000元的补助。同时,农村党员患癌症的,可一次性获得县、镇500元到1000元的关爱补助。二是关爱重灾党员。党员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损失超过5万元的,可获得镇级关爱基金500元补助,损失超过10万元的,可获得镇级关爱基金1000元补助。三是关心农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每年年终,镇级关爱基金结存金额中,经县关爱基金理事会审批,可拨出30%作慰问金,由镇党委统一安排使用,用于春节慰问农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
该县的关爱基金计划于今年“七·一”全面启动。今年“七·一”以后,该县遭遇重病重灾的党员可以申请关爱补助。 (徐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