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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郭平) 中国医院协会护理管理专业委员会昨日在京发布全国护理工作问卷调查结果:医院与护士的维权意识增强,八成以上的护士认为个人维权意识增强。
5月12日,是国际护士节建立一百周年,也是《护士条例》实施4周年。中国医院协会护理管理专业委员会公布了一项以“保障护士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全国护理工作问卷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对于个人维权意识问题,31.6%的受访者维权意识明显增强,47.7%的受访者维权意识有所增强,16.6%的受访者维权意识无改变。
中国医院协会护理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协和医院副院长于晓初说,本次调查是从尊重护士,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出发展开的。问卷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军队中的59所医院的临床护士。共发放调查问卷8000份,回收有效问卷6076份。其中,女护士占97.7%,男护士占2.3%。
从答卷内容看,72.8%的受访者认为《护士条例》实施后所在医院对护士合法权益很重视或比较重视,20.8%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医院对护士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无改变,6.4%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医院对护士合法权益不重视或很不重视。
调查显示,有60.2%的受访者认为护士人格得到或基本得到尊重,85.2%的受访护士认为工作中有或基本有相应的卫生防护,64.2%满意或比较满意培训情况,但在同工同酬方面,只有49.3%的受访护士认为,所在医院合同制与正式编制护士实现了同工同酬。在劳动强度方面,59.6%的受访者认为劳动强度高,30%的受访者认为劳动强度较高,只有10.3%的受访者认为劳动强度适当。
对于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受访护士提出,希望提高工资待遇和夜班补助,增加休假时间,并提供更多培训及进修机会,成立专门维权机构支持护士维权。
于晓初指出,将充分尊重护士提出的各方面诉求,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工作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在护士的福利待遇和薪酬政策上给予关注和统筹考虑,建立护士工作委员会或护士之家等机构,对护士加强人文关怀。
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李洪山在会上说,问卷调查结果提示我们,保障护士合法权益与规范职业行为要相辅相成,护士合法权益与患者合法权益同等重要。护士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要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权利,有利于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中华护理学会副理事长刘华平,以及北京部分医院的院长、护士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医院协会护理管理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陈晓红作了“全社会都要重视护士的职业价值”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