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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温州5月7日电(记者 吴逢旭)近日,温州市委发文,要求在本月15日之前,26个市级职能部门、366项事权,下放到位、交接到位。以最大的诚意,方便小企业和社区群众办事。
有关人士介绍,在这些原来由市级职能部门“死死把守”的审批、办证、登记、服务项目中,不但包括企业投资备案、农房集聚改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户外广告登记等事关温州市统筹城乡、优化环境等“重点工作权项”,也包括新增燃气供应站点核准、各类化粪池备案、流入对象《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般权项”。记者发现,366项事权中,城市建设管理类占211项,社会事务管理类占155项,共计新增放权事项129项。
温州市委规定,到5月15日为止,366项事权一律下放到城市中心区所属的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瓯江口新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和高新园区。
据介绍,在市本级将所有“能下放的事权一律下放到城市中心区”的同时,温州其他县、市、区也在积极将县级事权下放到了乡镇和社区。年初至今,乐清市将254项事权下放到各镇(街道)或职能部门设置在镇(街道)的派出机构。4月10日,平阳县将400多项事权下放至功能区、中心镇和社区。4月20日,瓯海区宣布将第一批11个部门单位的56事权,下放到了社区和乡镇。
针对各地事权纷纷下放的政务改革之举,温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晓明在乐清调研时指出,事权下放后,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这中间的关键在“接得住”,只有“接得住”,才能放得好,放得到位,让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放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