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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表示,“检验温瑞塘河治污成效,不以部门报上来的数据为准,要以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5月4日,温州网民列出一批污染严重的河道,希望环保局长“能带头下河游泳”。(5月5日中国新闻网)
在百姓眼里,环保局长无疑是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最高“领袖”,所有的污染问题,都可以与环保局长挂钩,与环保部门的作用有没有发挥挂钩。
但是,在政府构架中,环保部门只是众多衙门中的一个,环保局长也是众多官吏中的一个。把环保问题的责任都推到环保局长身上,既不公正,也高估了他们的作用。
诚然,对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环保部门和环保局长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是,现实情况远非想象的那么简单,环保部门和环保局长到底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有时并不是他们自己所能左右的。
别看文件、会议都写得说得很清楚、很感人、很动听,但一到了实际工作,往往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以项目审批为例,明明环境评价应当是前置条件。可是,当环保部门坚持原则时,来自于各个方面,特别是政府领导的压力,就会让原则化为乌有。再如污染排放,理应一切按国家规定执行,该罚的罚,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关闭,但是,当排放者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时,有几个能够按规定执行的,又有几个不会受到地方政府干预的。又如垃圾处理,如果居民的生活垃圾连个堆放的地方都没有,环境又怎能不受到破坏呢?这个责任又应当由谁来承担呢?
就象温州的温塘河治理一样,环保部门就是天天派人看着,天天对水进行检测,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无动于衷、漠不关心、毫无作为,又有多大用处呢?
这几年,环保部门面临的压力是相当大的。压力不仅来自于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更来自于在处理过程中的人情、关系、权力等的阻挠和干预,来自于所有政府职能部门都把环境保护的职能推给了环保部门一家。也正因为如此,应当下水游泳的,不只是环保局长,还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党委和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因为,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都是党委、政府安排的,环保局长没有任何可以左右这些官员的权力。
类似问题,在其他方面也大量存在。譬如数字造假问题,难道都是统计局长的责任吗?也应当让统计局长把数据泡沫“喝”掉吗?再譬如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问题,中央十多年前就提出了目标,财政收入更是连续高增长,可是,为什么始终不达标呢?难道仅仅是财政局长的责任吗?
环保部门和环保局长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无疑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份责任显然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人能够承担的。共存共荣、共同应对、共同处理,才是解决污染问题的关键。
不仅如此,生活在城市的居民们,能不能为自己的身体健康多做些考虑,不随意乱扔垃圾,是否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呢?
让环保局长下水游泳,作为环境治理的决心,无可厚非。但是,决不能成为政府推卸责任的理由。环保局长再大,环保部门再狠,也只是政府的一名官员、一个部门。更多的责任,应当由政府担起来,并将责任分解到所有政府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环保问题也才有可能得到根本解决。其他方面的问题,也是如此。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