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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郝涛)昨日上午,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公安执法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尚新指出,此次修改使刑诉法更加完善,同时也加强了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李文胜表示,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都已在认真地学习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诉法修正案。
王尚新说,新的修正案对公安刑事执法的影响,从总体上和根本上说,是积极的。它丰富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办案手段,例如在技术侦查、卧底侦查、控制下交付等方面都有了相关规定。此外,修改后的刑诉法使许多性质模糊不清的侦查措施有了法律依据,如扩大了查询、冻结财产的范围,细化逮捕条件,延长重点复杂案件的传唤、拘传时间,增加证据形式等。有些条款看似限制制约公安执法活动,如律师权利的增加、检察院监督的加强、非法证据的排除等,但恰恰是促进公安刑事执法工作不断走向规范、走向成熟、走向强大。
作者:郝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