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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官员的忽悠比乱收费更堪忧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5日 1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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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南京高淳桠溪镇“国际慢城”在“五一”期间向进入景区车辆加收50元“尾气排污费”一事仍在继续发酵。高淳县物价局马主任肯定了慢城管委会收取这笔费用的合理性,并解释说“尾气排污费”实际上是对车辆进入旅游景区收取的费用。(5月4日中国新闻网) 

  五一期间,各地景区跟风涨价广为诟病。如果“3年解禁年”之后的报复性上涨成为众多景区异口同声的涨价理由,那么,乱收汽车尾气排污费就是层出不穷的偷梁换柱涨价花样中一种“个性之举”。比如扬州瘦西湖的涨价理由是“游览面积扩大”,游客根本无从知晓浏览面积究竟扩大了多少。同样,游客车辆进入慢城景区前必须先交50元钱也是一头雾水,这“尾气排污费”从何收起?更为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物价局官员竟然一屁股坐在景区一边,自圆其说,不堪一击。监管部门面对游客质疑持如此态度,价格如何监管? 

  大凡排污费都是环保部门或水务部门征收的。向机动车辆征收尾气排污费一直是近年来的一个焦点议题,目的是促进节能减排,缓解城市拥堵,但考虑到增加车主负责,始终没有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即便要开征这一行政性收费,一是国家要出台专门的征收管理办法,二是明确具体征收的主体与征收方式,三是在实施前要就具体的征收标准和开征范围等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再说,如果要搞试点也必须有公诸于众的试点方案,不可能由某个城市的某个景区先行一步。因此,以“尾气排污费”的名义征收汽车进入景区的费用是法律依据的,不管收多少钱,出据什么正规的收据,或声称获得物价部门批准,都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乱收费,车主有权拒付。  

  退一步说,即便如物价官员所说,桠溪慢城报批的这个费用属于市场调节价,只要买卖双方同意即可收取,试问,物价部门难道能批准或默许一个名称可以随便变动的新的收费项目?景区收的是“尾气排污费”,物价官员改称这一费用其中还包括了保障车辆安全和基础设施维护等费用的“环境保护所需费用”,到底收的是什么费用?物价官员都含糊其辞,说不清楚,车主能交得心悦诚服吗?车主不同意不交钱能放行吗?“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双休日对进入景区的车辆收取”这项费用又有什么出处?“初次收取的费用不需要公示”,请问执行的是哪家王法?本来没有什么疑义的擅自设卡变相收费,被物价官员这么一忽悠,搞得“复杂”起来,这其中到底有怎么的利益链条?  

  景区乱涨价、乱收费由来已久,必须从制度上解决“想收就收、收了没事”的怪象。要定下“逢收必听”、“逢收必审”的价格听证规矩来,让公众在事先充分知情,对收费的法律依据、征收背景和合理性一目了然。同时,加大媒体曝光和公众监督力度。对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报批收费”,公众不仅有权拒付,而且还可向当地纪监部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责令退回乱收的费用并公开道歉,不能抓住“尾气费”的尾巴只能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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