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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朱丽清记者徐小勇摄影报道:5月3日,景德镇市珠山区检察院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组织了一场特别的实战教学活动,15名来自反贪、政工等不同岗位的“80后”检察官一起走进法庭,旁听“老师”出庭公诉一起案件,用岗位练兵的方式度过了一个有意义的青年节。
青年检察官在庭审结束后向“老师”取经
“80后”检察官观摩庭审“拜师学艺”
“下面带被告人陈小林(化名)出庭……”3日上午10时27分,在景德镇市珠山区法院一审判庭内,随着审判长的一记法槌声,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件开庭审理。
案件当事人陈小林是当地一家商业管理公司聘请的物业部经理。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间,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多家商户装修保证金、电费、IC卡押金共计9.6万余元,用于自己挥霍一空。
和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坐在旁听席的观众除了被告人家属外,还有一组来自珠山区检察院的青年检察官方阵,他们是以“学生”身份观摩学习。
11时,随着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有着11年公诉工作经验的公诉人何小邦,在量刑情节部分辩护时指出,考虑陈小林没有前科,属初犯,案发后全部退赃,建议审判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3至4年。
而陈小林辩护律师则当庭表示,陈小林的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而是属于职务行为,主观上没有占为己有,是一种挪用行为,且案发后积极退赃并得到了公司的谅解。
案件一时陷入针锋相对的状态。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11时30分,该起案件庭审结束,并没有当庭审判。这时,“学生们”一起围上何小邦,来自办公室的“80后”检察官王亚琼走上前,向“老师”提出两个罪名的主要区别,显得意犹未尽。来自反渎部门的万韦龙则表示,通过学习有助于他在今后侦查工作中树立证据意识,庭审观摩的方式度过青年节很有意义。
建“师徒结对”培养机制
据介绍,该院为大力培养新生力量助推青年干警成长,采取了家长制和导师制的培养原则。即建立以老带新、“一对一”的传帮带的培养机制,青年干警在各自的岗位上都有业务骨干或能力较强的“老资格”检察官来培养他们,促进青年干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帮助他们成长。
据该院检察长郑志刚介绍,从2005年起,该院先后招录了15名年轻干警,注入了新鲜血液。在启动“培优工程”(即培育“优秀基层检察院、优秀检察官、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工程)中,为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该院对已经确定工作岗位的青年干警,还安排他们到其他工作岗位锻炼,进一步增强青年干警统筹处理各项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