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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5月3日讯 (长株潭报记者 胡芳 通讯员 刘亮 范福华) 贺老板没想到,和自己一起共事3年多,同住一个屋檐下的老员工,竟然会偷走自己的金首饰,用于还赌债。贺老板还一直信任这个员工,把他当朋友看待。
在株洲做货运生意的贺老板有个员工姓廖,42岁,株洲县人,是个体司机。2009年,贺老板认识了廖某,并雇用他帮自己开车送货。
出门在外不容易,贺老板便让廖某和自己一同住在自己租的两居室里。
廖某特别喜欢打牌,因为这个嗜好,他经常欠债。去年年底,他又因打牌欠了别人5000元赌债,由于没钱还,廖某在被债主追讨时没少受气。
急于想办法摆脱困境的廖某,想起了贺老板家的金首饰。原来,有次他到老板房里找剃须刀时,无意中发现大立柜最下面的抽屉里放着金首饰。廖某决定“借来一用”,先把赌债还了再说。
某天早上,廖某起床后,发现隔壁房间的贺老板已经出门,顿时觉得机会来了。他偷偷溜进老板的卧室,找到一只挂着金珠子的大金貔貅、一只小金貔貅和一只金钻戒。
廖某估计那大金貔貅就够还赌债了,还“厚道”地留下小金貔貅和金钻戒没有偷走。
随后廖某以金貔貅作抵押借款5000元钱,还了赌债。
今年4月15日,贺老板整理东西时发现,那件带有两颗金珠子的金貔貅吊坠首饰不见了。他首先并没有怀疑廖某,而是连忙打电话通知廖某回出租屋,告诉他家里被贼偷了,问他是否曾经带朋友来过。
廖某佯装有这么回事,假装打电话给朋友询问。“是他拿了金首饰,但金首饰现在被抵押了,要6800元钱才能赎回。”廖某向贺老板表示,一定想办法从朋友那里把首饰搞回来。不过因身上只有4000元钱,廖某让贺老板借2800元钱给他去赎,等以后发工资了再还老板,贺老板同意了。
第二天,贺老板越想越不对,“如果是别人进来偷东西,不可能还留下部分金首饰不拿走”,贺老板开始怀疑廖某做了家贼。他报了案。
廖某于当日中午被警方抓获。经鉴定,该被盗的金貔貅吊坠重16.647克,两颗金珠子重2.115克,共计价值7130元。昨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廖某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