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家政公司付保姆工资不得低于1450元/月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3日 0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东方网5月3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市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本市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明确,家庭服务机构支付给全日制就业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支付给非全日制就业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5元。

  此次下发的“指导意见”还要求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家庭服务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给予3年免征营业税的优惠。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减免;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对家庭服务业创业项目以及在家庭服务业实现自主创业的组织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的政策扶持。

热词:

  • 保姆工资
  • 指导意见
  • 家政公司
  • 家庭服务业
  • 新闻晨报
  • 最低工资标准
  • 自主创业
  • 小额贷款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