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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传真】
坐在被告人席位的吕某、陈某在法官一纸宣判后如梦初醒,满脸悔恨。两人干扒窃多年几乎没被处理过,没想到这次只在公交车上行窃了180元,却最终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得不偿失。
及时报案两扒手被捕
“司机——停车!我的钱被偷了!”坐在公交车上的华叔突然发现自己腰包拉链大开,里面180元钱不见了。华叔认为今天坐车的人不多,怀疑是之前下车的两人偷了自己的钱,便马上告诉了司机。司机立刻打电话联系下一辆公交车司机,并将嫌疑人的相貌特征告诉了他。果然那两个嫌疑犯竟贪心未满又上了下一辆公交车。华叔迅速拨打了110,巡警接到电话迅速前往拦截了第二辆公交车,不久华叔便接到警察电话让其原路返回现场进行确认。华叔因为报案及时,不但协助警方将两扒窃犯捉拿归案还找回了自己被偷的钱。而等待两扒窃犯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扒窃入刑惯偷终领刑
被告人吕某、陈某本是干扒窃多年的老手,以前多次在福建、兴宁等地流窜作案,几乎没受过处罚,最严重的也只是行政拘留15日。2011年11月,两人凭着老练的技术,一拍即合,在梅州市区公交车上干起了行窃。这次人赃俱获,被抓了个现形,但吕、陈二人此时却并不担心,他们还了钱,想着自己最严重不过是再被行政拘留几天。谁知等待他们的却是检察院的一纸起诉书,将他们告上了法院。原来新的《刑诉法修正案(八)》已经于2011年5月1日正式生效了,也就是说,在以前,要扒窃价值1000元以上的财物才能入刑,而现在则不受金额的限制了,只要有证据证实嫌疑人完成了扒窃行为,就可以盗窃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