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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8日讯(通讯员 曾鼎新 欧嘉剑 记者 张斌)4月27日,副省长盛茂林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介绍了全省法院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高院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力推进了“法治湖南”建设,为湖南“四化两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也得到较大提升。盛茂林对省高院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盛茂林强调,在推进“法治湖南”建设进程中,各级人民政府应大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带头尊重法律、尊重司法权威。个别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通过司法程序依法监督纠正的,应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行政裁判。《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刑事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侦查机关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收集、固定刑事证据,必须站在审判机关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角度,认真而严密地开展工作,为“稳、准、狠”打击犯罪奠定坚实的基础。解决人民法院面临的执行难问题,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无旁贷,应大力协助,依法配合,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要协同人民法院加大惩处和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