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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山再提各类低保救助标准 新标准七月起执行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30日 17: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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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崂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为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崂山区再次提高城乡各类低保救助标准。

  据了解,崂山区建立城乡低保制度和规范五保供养制度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适时地调整低保、五保供养标准。这次崂山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现在的420元/人提高到480元/人,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700元/人提高至3300元/人,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年保障标准由3000元/人提高至3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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