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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元晖)记者昨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5月1日,厦门市及我省2012年度伏季休渔正式启动。
钓具作业不属休渔范围
按规定,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张网作业;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刺网作业;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的北纬26°30′以南我省海域以及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的北纬26°30′以北我省海域,禁止拖网、围网、耙刺、陷阱等作业;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桁杆拖虾和笼壶作业。钓具作业不列入伏休范围,但相关渔船须经市、区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船证核实检查后方可出海生产。
“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有关部门表示,全市所有休渔渔船今年必须实现全面休渔。需要提醒的是,渔船不得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渔船在休渔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所有休渔渔船在港口、码头或者澳口停泊期间,未经渔业行政执法机构批准,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暂时不会影响海鲜供应
据“鹭建发水产品”负责人胡斌介绍,最近一段时间内,厦门市海鲜在来源上不会存在太大问题,但随着夏季的来临和今年休渔的深入,带鱼、鱿鱼、沙丁鱼、黄花鱼等的市场供应可能趋于紧张。
据悉,今年,厦门市休渔对象为灯光围(敷)网、拖网、张网、刺网、杂渔具等作业类型,休渔渔船共1103艘,涉及思明、翔安、海沧和集美等四个区。具体是:2艘拖网、7艘灯光围(敷)网、3艘张网、255艘杂渔具和836艘刺网的渔船休渔。
昨天,厦门市还公布了伏季休渔期间举报热线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198110、3913110;厦门市渔港渔船管理处,2085981;翔安区渔政站,788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