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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河镇拟成立民间救援队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9日 15: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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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宝鸡讯 (记者刘俊 魏鑫 ) 在获救者心中,本报昨日报道的引渭渠“救人专业户”杨仓绪完全当得起见义勇为称号。记者了解到,老杨的自荐申请未获批准可能因申请表递送有误,千河镇政府表示会继续支持老杨,同时倡导成立民间互助性搜救团队。

  律师

  获救者自愿赠与 老杨受之无愧

  “引渭渠水很深,下面水流也很急,下水本身就有一定风险。”面对杨仓绪一次又一次救人义举,千河镇党委书记孙玉善连声肯定,这种精神值得弘扬和学习。“杨师傅总是下水救人,腿已经落下毛病了。”本月初获救女孩小李的父亲告诉记者,他觉得老杨没啥义务,却坚持救人,而且自掏腰包,还拒绝经济上的回报,他和孩子到现在心里都过意不去,“社会不该对好人太苛刻”。

  记者了解到,当地不少人质疑老杨救人是为获取好处,而在老杨家,记者却看到他居住宽敞、家电齐全,还有烤箱、面包机这些时尚的小电器,出门还有面包车。老杨告诉记者,自己搞玻璃装潢、帮人洗车、还贩煤,收入殷实,“根本不需要为钱冒险”。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获救者事后给老杨的感谢费,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只要双方自愿,就算老杨收了钱,也合情合理、当之无愧。

  高新区

  2011年才托管 至今未见申请表

  千河镇所在的高新区司法中心工作人员表示,2005年11月7日,宝鸡开始实施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办法。办法对见义勇为有明确说明:“在宝鸡范围内,如果申报成功,可得到政府提供的5000至20000元经济奖励。”

  工作人员称,高新区管委会是2011年才开始托管千河镇的,至今从未接到杨仓绪自荐见义勇为的申报材料。千河镇党委孙书记表示,该镇原属陈仓区管辖,也许在管辖权交接中,申报有误,但他们会继续支持老杨,“做到政府该做的”。

  千河镇

  让老杨感召更多人 倡导成立搜救队

  记者发现,引渭渠沿线车辆较多,不仅常在三四米深的渠边来来往往,还常在急弯处会车,交通复杂。负责管理引渭渠宝鸡段的宝鸡峡管理站负责人透露,除林家村渠首、宝鸡市区等处设有栏杆外,引渭渠宝鸡段其余流经段均无有效防护措施,因为资金不到位,工程立项批不下来。

  除同样为难的资金问题,千河镇党委书记孙玉善说,碍于权属关系、渠畔道路是管理站所属,他们无权对设施进行改进或处理,能做的就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倡村民互助。

  孙书记表示,之所以支持、肯定老杨的行为,就是为了在村民中倡导勇于救人的好风气,今后他们会把更多像老杨这样,水性好、身体好,有过救人经验、又有救人意愿的村民组织起来,成立互助性的救援队,并定期进行渠边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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