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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岱娜)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三打”案件宣判大会,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粤东水产中心市场案宣告一审判决,被告人辛朝森、辛和东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和开设赌场罪等罪名,被数罪并罚,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夏,辛朝森在金平区东厦北路浮西村路段非法围占土地搭建的“顺心茶苑”中开设棋牌室,内设十多间麻将房,提供场所供他人开设赌场进行赌博,汕头人陈昭良、湖北人张应西等人经常到这里聚集喝酒。2007年2月10日,辛和东、陈昭良等人在汕头市区某酒吧消费时与酒吧保安员发生纠纷,辛和东遂召集其家族部分成员到顺心茶苑集中,其后会同陈昭良、张应西纠集的外地人员一起乘车前往该酒吧进行打砸报复。2007年夏,辛朝森、辛和东兄弟俩通过签订协议,出资收购了汕头市粤东水产中心市场的经营权。为谋取非法利益,他们利用汕头人陈允国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及人多势众形成的心理震慑力,雇用陈允国担任市场保安负责人、黄辉等20多人为市场员工,欺行霸市,采取扣留货物、辱骂殴打等手段,有组织地向前来购货的顾客强行收取“交易服务费”,大肆进行敛财。经查,该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共牟取经济利益达800多万元,所得资金由辛朝森统一支配,指定他人负责收取和管理。
此案接受审判的还有陈允国、黄辉、陈昭良、张应西等15名被告人,他们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合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等不同罪名,分别被一审判处10年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审理此案的法官对记者表示,本案被告人辛朝森、辛和东纠集多人形成违法犯罪组织,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在组织特征上,该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在行为特征上,他们以汕头市粤东水产中心市场和顺心茶苑为中心,实施了多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在经济特征上,他们牟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并以此支撑组织的运作;在危害特征上,他们已在水产品批发市场等区域形成非法控制和影响,严重危害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本案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特征,依法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