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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陆涛(中)下车后被法警押进法庭。记者黄必成 摄
核心提示:
桂林市航空大酒店“海阔天空”娱乐会所的一个包厢里,传出了一声枪响,两名男子被击伤。这一幕发生在去年4月18日晚。开枪者是来宾市公安局城厢派出所原副所长陆涛(今报2011年4月20日4版、2011年4月21日6版曾作报道)。
昨日,桂林市象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陆涛犯故意伤害罪,但陆涛当庭喊冤,始终称自己没有故意开枪,而是被娱乐城工作人员殴打时枪支意外走火。
公诉人:
犯故意伤害罪
昨日上午8时,五六十名群众早早来到桂林市象山区法院,等候法院开庭审理陆涛一案。他们大部分是陆涛的亲属,是从来宾市赶来旁听案子的。
上午9时许,案件在法院办公楼一楼最大的刑事审判庭开审,法警戒备森严。参加庭审的人员,除了被告人陆涛外,还有他的两名代理律师。被枪击伤的娱乐城员工李某和秦某,也出庭主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庭审开始,象山区检察院派出的两名检察官以公诉人身份,宣读了起诉书。
据公诉人称,去年4月18日晚上8时许,被告人陆涛和同事黄某来到航空大酒店“海阔天空”娱乐会所8128号包厢消费,每人各挑选了一名点歌公主作陪。晚上9时许,黄某欲离开却不愿结算点歌公主每人150元的费用。娱乐会所值班经理李某来到包厢协调,但陆、黄两人仍以点歌公主不是他们叫来陪酒为由,不愿结算此项费用。陆、黄两人欲走出包厢时被李某拦住,陆涛在包厢门口与李发生肢体冲突。在包厢门外透过玻璃门窗观察的音响师秦某,冲进包厢站在李某身后。陆、李两人一直推搡至包厢门对角线的拐角沙发处时,李将陆面朝沙发推倒,陆突然转身右手从腰部拔出随身携带的七七式手枪,并将枪口朝向李。李见状迅速转身往外跑,而一直站在其身后的秦某挡住了退路。待李再转身面向陆涛时,陆涛扣动扳机开了一枪,子弹击穿李的右腰后继续穿透秦某的左腹。娱乐会所的其他员工见状,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将陆涛和黄某堵在包厢内不让离开,陆涛被随后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公诉人称,经桂林市正兴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秦某因左下腹被枪击伤导致空肠、结肠破裂伤,因子弹穿透左髂腰部导致左侧髂肌挫裂伤、左侧髂骨骨折,综合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被害人李某因右侧腹壁被枪击伤导致腹壁穿透伤,其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陆涛持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违反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