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4月27日电 (包蹇、康皎)交通案件遭受人身伤害的原告生活困难,赔偿金额迟迟不能得以落实,而被执行者则转移财产,逍遥法外;民工辛苦打工遭欠薪,而欠薪老板却坐拥豪宅名车,隐匿财产。此类拒执案件26日在上海金山区法院的集中打击拒执案活动中得以集中依法严肃处理,部分被执行人还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被执行人也受到教育,积极配合法院执行。
据悉,为了落实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案件的决议,金山区法院近期开展打击拒执案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一网、二室、三地”,全面强化反规避执行情况。
“一网”——“金山区协助执行网络”,实现协助执行工作的网格化管理,发展基层单位和干部作为联络点,2012年挂牌成立执行事务中心。
“二室”——“彭文忠法官执行工作室”和“金山公安分局协助执行工作室”,以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彭文忠同志命名的“彭文忠法官执行工作室”在信访案件管理、督办和化解上工作突出。
“三地”——建立“金山、嘉善、平湖三地协作执行机制”,形成跨区域执行联动,构建区域执行联动机制,同时,聘请社区执行督解员,建立执行催告令状机制,利用社会力量破解执行难题建立辖区内“点对点”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建立“金山区欠薪联动处置机制”,借助社会力量,形成合力。
在今年的专项活动中,金山法院共审理、调解民生案件460余件,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700余件,执行到位1100余万元,执结了诸如上海天宝不锈钢有限公司系列欠薪案、上海比华家居照明有限公司欠薪系列案等一系列区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民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与法律效果。
在26日的拒执案集中审判庭上,当场开庭审理一起拒执刑事案件,被告人杨某某是一家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截止2011年6月4日尚欠涂料公司货款77829元,2011年8月24日,法院判决其还货款77829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某一直未履行。2011年10月某日,被告人杨某某在明知上述财产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私自转移,致使法院无法执行。2012年3月28日,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过审理后,金山法院当庭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件庭审和执行督促大会对被执行人触动很大,一些被执行人当场开始履行付款义务。据法官反映,台湾商人李某某是被执行人上海某贸易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和出资人,在亲眼目睹了赖债不还的昔日老板构成犯罪而被法院判刑和其他几位被执行人被法院当场司法拘留后,将自己在2011年2月被判而没有执行的返还杨某的保证金10万元中的6万元当场支付给了法庭,并取得了申请人杨先生的谅解,当场与杨先生达成和解协议,尚欠的余款及利息6万元同意李某某分十个月付清。据统计,金山法院当天执结案件14件,执结标的数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