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新市民社区上“法律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1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李晓闻) 26日,新市民之家分站“幸福驿站”在云霄路社区成立。对于该分站举办的法律维权知识讲座和各类公益课堂,新市民表示十分期待。

  “有一名工人在工地干活时受伤了,由于没有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难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工人打了两年官司才获得赔偿。而另一名工人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有劳动合同,他很快就拿到了工伤赔偿款。”26日上午,在市南区香港中路街道云霄路社区的“幸福驿站”,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丽以两个案例切入,用通俗的语言为40余名新市民讲解《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内容。王丽介绍,很多新市民不愿在工作地投保,因此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积极主动,往往造成劳动维权难。

  在云霄路一家火锅店当领班的23岁新市民张姗姗说,她们碰到最多的问题就是劳动维权碰壁,因此她最想学习的就是法律知识。“以前从没参加过这样的培训。”张姗姗说。

  云霄路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云霄路附近餐饮企业较多、新市民较为集中,“幸福驿站”设在云霄路社区内,举办活动时可直接通知到社区居民和辖区各企业,新市民参加活动也可以更方便。当天,市南区教育局还为新市民提供了礼仪知识公益培训以及医疗、消费等方面的免费咨询服务。据介绍,相关培训课堂和文体活动今后将逐步有计划地展开,形成常态。

  据悉,24日,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联合工众网发布《中国农民工“生存感受”2012年度报告》,在全国20个用工城市中,青岛的幸福指数排名第二,仅次于泉州,同时青岛被评为感觉“最受支持城市”。

热词:

  • 法律课
  • 云霄路
  • 市民社区
  • 幸福驿站
  • 张姗姗
  • 劳动合同法
  • 课堂
  • 社区居民
  • 发生交通事故
  • 心理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