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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兵(江苏教师)
因学生穿的校服码数小,深圳某中学一班主任田某剪烂班上多名学生的校服。昨日记者采访田某,田某承认剪烂班上学生的校服,称是因为学生穿不符合身高的校服,此前曾警告过学生,剪烂学生校服是为了“保护学生”。(4月25日《广州日报》)
“剪校服是为了保护学生”和“打你是为了你好”如出一辙,都打着爱的旗号去实施暴力伤害。学生对校服不感冒绝非个别学校孤立现象,不少学校校服质量低劣、又大又松,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崇尚时尚美观和个性需要,不喜欢穿校服也在情理之中,且随着年龄增长,一些身体发育较快的学生校服就会显得窄小不合身了。对这种情况,老师和学校应帮助学生调换合适的校服,而不是简单地警告不许穿,或粗暴地拿剪刀去剪。
学校教育是帮助学生克服自身弱点与缺陷,促使其健康成长的过程,即“长其善而救其失”。
惩罚教育也是学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教育的过程中,采用必要的惩罚手段让学生铭记过失,纠正错误是可以的。通过惩罚,让学生明白犯错要付出代价,这样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但惩罚教育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为所欲为,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惩罚也必须尊重学生身心成长的规律,把握分寸,凡事都有度,否则过犹不及。
惩罚不等于体罚,更不是教师情绪的肆意发泄,任何旨在通过伤害学生以达到惩罚效果的行为都不可取。
惩罚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懂得要为其言行负责,而并非仅仅为了“教训”,更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剪校服不仅损害了学生的合法财产,更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尊严。通过剪校服来提醒学生遵守纪律的过激方式绝不应允许,学生的尊严不容践踏,决不能以伤害式的惩罚为手段来教育学生。
因此,目前最要紧的是对剪烂学生校服的老师展开调查,调查属实的应予以一定惩戒,让他们不再对学生的人身财产权利熟视无睹;另一方面加大师生平等的观念教育,提升教师的人文素养,补上文明教育这一课,让肆意损害学生尊严的惩罚闹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