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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挤占体育课每天锻炼一小时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17: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黑龙江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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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栾微)我省教育厅日前提出“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中小学校把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学校日常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认真组织实施。

  意见规定,小学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体育课不得改为文化课或自习课。

  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在下午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活动需求,结合我省气候特点,因地、因校、因人设置运动项目,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开展相关活动。

  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要保证25-30分钟,认真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广播体操、自编操和趣味体育活动、游戏以及形式多样的集体体育活动。

  做好集体跑操活动。学校可在冬春两季安排全校进行运动量适度的集体跑步。严禁组织学生到校外或公路上跑步。寄宿制学校必须组织学生出早操。有条件的学校,要将体育场馆在节假日向学生开放。

  作者:栾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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