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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官员称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并非推卸责任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13: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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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25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赵晓光今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现场解读。在回应“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时,他指出,条例明确支持校车所需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不存在推卸责任的问题。

  赵晓光表示,校车运行、购置包括维护经费并不是校车安全条例能解决的问题。校车经费和资金来源的问题在条例当中也做了规定: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要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来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要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而且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具体办法要由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赵晓光指出,资金的来源和分担作为法定责任已经明确,从制度上来讲,应当为校车的资金来源提供了很好的保障。条例也提出了一个机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他指出,在调研过程发现,有些大企业,甚至是民营企业家包括国外企业都提出愿意捐赠校车。

  赵晓光强调,条例明确规定支持校车所需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同时多方积极性都要调动和发挥,甚至也需要鼓励。所以,赵晓光表示,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不存在推卸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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