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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启动前期工作。据了解,修订工作争取在2013年6月前完成。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用途和功能调整;二是覆盖人群的重新梳理;三是监管制度化约束。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曾规定,住房公积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此后,又增加了一项用途———租房。尽管如此,住房公积金“休眠”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据统计,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总计2.1万亿元。大量住房公积金“休眠”,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由于目前的房价过高,大部分普通工薪阶层无力购买。另一方面也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使用范围过于狭窄有关。在这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的方向和思路应当是,尽量放宽公积金的支取条件,不能仅限在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要扩大到生产、生活、消费等领域的大额支出上。毕竟住房公积金在性质上归缴纳人所有,他们才是真正的主人,有真正的支配权。□孙瑞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