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调表属欺诈 鉴定有难度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02: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对于这种为了一己私利调整里程表的情况,相关部门又是什么态度?

  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了解到,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二手车买卖合同》规定,调整汽车里程表后再进行销售,是明显的隐瞒车辆基本信息行为,属于欺诈范围。

  据淄博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里程表不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前来讲不好鉴定,属于鉴定空白。计量检测部门只能检测里程表本身是否合格,但无法检测出被篡改的具体公里数字。但《计量法》第51条规定,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淄博市计量所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私下调整里程表数字,属于私自破坏计量器具,但目前淄博市并没有法定的检测机构。

  本报见习记者张汝树

热词:

  • 计量器具
  • 计量法
  • 鉴定
  • 欺诈
  • 二手车买卖合同
  • 责令赔偿损失
  • 违法所得
  • 汽车里程表
  • 强制检定
  • 计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