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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曾经的法院干部,为何对集亲戚、初恋等身份于一体的女子狠施杀手并抛尸?
昨日,该案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坐在轮椅上,被告余学滨自知罪孽深重,他在最后陈述时平静地表示:认罪服法,接受审判,申请死刑。
案件回放 残忍杀害表妹后绑石沉尸
2011年7月9日,石首市明珠大道与解放大道交会处涵洞内发现一具女尸。经鉴定,死者为石首人杨某,他杀。经缜密侦查,杨某的表哥、石首市法院原纪检组组长余学滨有重大作案嫌疑。
13日,警方将遇车祸正在医院治疗的余学滨抓获,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余学滨交代,他与受害人杨某有债务关系。7月4日,杨要他偿还债务而发生冲突,恼怒之下,他将杨杀害,后绑石沉尸。

被告余学滨接受审判
庭审焦点 被告是否存在自首情节
昨日上午8时40分,坐在轮椅上的余学滨被法警抬至被告席。见到余学滨,受害人杨某的女儿挥泪大喊,情绪一度失控。
检方指控,余学滨犯故意杀人罪。同时,杨某的女儿作为原告,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8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