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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购买了新房,原本第二年便可按期收房,谁知收房时却发现自己所买新房东侧存在违章建筑,便拒绝接收楼。三年过去了,违章建筑一事迟迟得不到解决。昨日,有房住不得的当事人张先生无奈地说:“每月都在供楼,但拿不到钥匙的感觉真不好。”
市民投诉:三年前购房至今未收楼
张先生说,他2009年8月购买了禅城滨海××小区8座一套住房,2010年11月收楼时却发现所购新房东侧、紧挨着二楼房产东侧主卧房外面多出了一块平台,高度和张先生的三层看齐。“这个平台买楼时是没有的,明显就是违章建筑。”张先生于是拒绝收房,但与物业管理处、开发商、楼下住户多次协调,至今问题都未解决。“我每月供房,但却拿不到钥匙入住。”
记者调查:新房旁多了个违章露台
昨日,记者来到张先生的新房现场看到,张先生所说的“违章建筑”略低于张先生房子水平面。而在张先生所买的8座整栋楼,独独在二楼房子东侧多出了一个露台。
负责小区售楼的一张姓楼盘负责人说,建筑图纸上的确没有这个露台,而直至楼盘验收前,这个露台也是不存在的。“如果存在,肯定不可能通过验收。”该负责人表示。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佛山悦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则说,张先生所说的违章建筑在公司2009年底进驻该楼盘前已存在,不属于物管公司的管辖范围。
为此,张先生推测认为,“既然竣工验收时没有,物管进驻前却存在,要么是开发商所建,要么是二楼住户所建,或者是二楼住户委托建筑商在验收结束后到物管进驻前的真空期进行施工。”
部门回应:违建主体至今不能确定
对于张先生反映的问题,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该局工作人员不久前到现场察看过相关情况,并从开发企业了解到该小区8座已经通过规划综合验收,符合交楼条件,建议张先生向城管执法部门反映。
昨日下午,禅城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答复称,该分局执法人员于2月21日先后三次到该小区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该小区开发商和8座204房业主分别依法开出相关法律文书,要求他们到该分局接受询问调查。但该小区开发商和8座2楼房业主至今均不承认该建筑物是自己所建,不配合执法人员的相关调查工作。为尽快确定该案件的当事人,该局执法人员已于本月18日到禅城区房地产档案馆调取了8座204房业主的部分房产资料,并于昨日到禅城区规划部门调查其它相关资料。待相关资料收集完毕,确定违建主体后将依法立案查处。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晓燕 实习生周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