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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4月23日电4月23日,广东省工作组专项小组对乌坎村原村两委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分别向乌坎村党总支和村委会干部,以及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共200余人进行了通报。
据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乌坎事件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组长曾庆荣通报,自去年12月19日以来,专项工作小组经过近三个月的调查,已查实乌坎村原村两委干部主要涉及非法转让土地、利用职务侵占村集体财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反廉洁自律收受红包、违规购买小汽车、违规操作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违纪问题。调查还发现:陆丰市交通局挪用国债资金;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东海国土资源所、土地交易中心有关人员违规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并收受贿赂;陆丰市社保局、东海镇部分干部违规帮助薛昌等7名村干部购买社会保险,并从中收受贿赂;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别人员收受好处费等问题。
据了解,省工作小组已收缴上述人员违纪款共计106.77万元。其中,按规定拟退回乌坎村46.3万元,退回乌坎港公司3万元,上缴国家财政57.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