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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4月24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驾驶红色宝马车的成某深夜撞死人后逃逸,12个小时后方向警方自首。成某为此锒铛入狱,并被判赔偿55万余元。但赔偿金的偿付几经波折,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连本带息交到死者家属的手里。
2009年9月13日深夜,一辆红色宝马车由南向北疾驰至沪南公路杨莲路路口时,迎头撞上对面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助动车。骑车男子重重撞击在宝马车右侧挡风玻璃上,随后又被轮胎碾过。宝马车继续在逆车道上狂飙,撞上一辆帕萨特轿车及一辆出租车后仓促逃离。被撞男子姓林,56岁,从浙江来沪,平日以买菜为生,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翌日中午,案发12个小时后,宝马女车主成某在家属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庭上,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到了民事赔偿部分,成某的丈夫小徐一直没露面,是成某的公公老徐在应对。老林家属一开始提出100万元,后经调解,双方初步达成75万元的民事赔偿方案,不过老徐的条件是死者家属对被告予以谅解,但遭到老林家属的一口回绝。几天后,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听到缓刑无望,老徐非常失落,当场表示不接受任何调解方案。随后,浦东法院又作出民事赔偿的判决,成某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55万余元。
判决后一直拿不到赔偿款,老林家属只得向浦东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展开调查,成某与丈夫小徐共同享有三套房产和一辆宝马车(即肇事车辆)。由于成某在监狱服刑,其名下所有财产均由小徐管理,而小徐一直躲着执行法官和老林家属。执行法官快速行动,将三套房产和肇事宝马车一一查封,以防小徐偷偷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同时,执行法官收到举报线索后开展了10次凌晨集中执行,终将小徐抓获。
执行法官了解到老徐较为通情达理,而且对小徐而言有一定威信,于是多次找到老徐做思想工作,让老徐劝说小徐主动履行赔偿责任。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小徐终于同意拿出与妻子成某共有的一套房产交由法院拍卖,拍卖所得的全部价款用于支付赔偿款的本金及利息。